男子因患强迫症盗高档轿车车标 称控制不住自己

2013年04月23日18:00  中国宁波网

  昨天,23岁的宁海男子李某因为盗窃高档轿车的车标和反光镜而受审。和别的小偷图财不同,法官说他这样做是害了一种病———强迫症。

  李某是宁海本地人,5年前他就读于宁海的一所重点高中,成绩非常优秀。可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,一旦学习紧张,压力骤升,他就会不断地重复一些小动作。

  母亲带他去医院看病,医生诊断为强迫症。

  李某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,主要是母亲照顾他。考虑到儿子成绩还行,母亲并没有特别在意他的病情。

  当年高考,李某以640分的高分考入宁波大学。

  遗憾的是,读了一年半,李某的病情越来越糟糕,最终只好退学。

  退学后,李某进了一家企业打工,月收入仅1000多元。

  2011年2月,他开始对高档汽车车标、后视镜感兴趣,甚至想把每个品牌都收藏一个。但这些东西动辄上万元,李某买不起。

  可这个想法不断在他脑海中盘桓、折磨,尤其是在工作压力增大的时候,于是他开始下意识地寻找。

  每次看到后,他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螺丝刀,将车标或者是后视镜撬下来,前后一共4次,包括宝马、保时捷、奔驰等车,价值5万余元。

  车主报案后,民警将他抓获。

  “我也知道这样做是不对的,但是每次看到停在路边的那些好车,我就是控制不住自己去偷。”李某说。

  经过鉴定,李某被评定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,患有强迫症,其作案时的精神状态符合病理性偷窃的诊断标准。

  庭上,李某的母亲哭着告诉法官:“我儿子原先真的很优秀,我总觉得他读书好就行了,疏忽了对他心理的关心。如今他因为心理问题,犯了罪,我难辞其咎,我想带他去治病,让他重新站起来,希望法庭给他一次改过的机会。”

  考虑到李某的家人为他退赔了车主全部损失,而且他悔罪态度良好。昨天,宁海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2年,缓刑3年,并处罚金2万元。

  记者胡珊

  通讯员宁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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